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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28 09:56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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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1166版)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公司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担任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民生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接。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变更,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4月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023年,公司已将“九联科技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其中一个专户进行注销,其账号信息如下:账号:9550880016453300912,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营业部。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专户余额644.74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在注销时一并结转至一般户补充流动资金。

  前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营业部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3年,公司已将“家庭网络信息终端设备扩产项目”项目其中一个专户进行注销,其账号信息如下:“账号:632767805,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惠州分行营业部”。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专户余额0.11万元在注销时一并结转至一般户补充流动资金。

  前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惠州分行营业部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6,401.63万元。具体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6月末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4,758.23万元,其中包括九联科技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4,118.81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639.41万元。预先投入资金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10046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1,506.15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相关议案要求归还前期所形成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九联科技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

  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调整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内部结构调整及结项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等因素,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内部结构调整及结项。调整前后该项目投资总额具体情况如下:

  各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结构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家庭网络通信终端设备扩产项目

  (2)物联网移动通信模块及产业化平台建设项目

  (3)5G通信模块及产业化平台建设项目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等因素,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即“家庭网络通信终端设备扩产项目”“物联网移动通信模块及产业化平台建设项目”“5G通信模块及产业化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及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结合目前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及结项的议案》,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和实施情况,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5G通信模块及产业化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于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公司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和实施情况,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经审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通过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九联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九联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参照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的实际情况,现制定2024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为: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李东在2024年的津贴为人民币6.36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喻志勇在2024年的津贴为人民币6.36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肖浩在2024年的津贴为人民币6.36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二)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为:

  1、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监事的报酬;

  2、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公司监事在任期内均按各自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监事津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三、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2、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以上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进行调整。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该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经营范围变更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

  5G通信技术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货币专用设备制造;货币专用设备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家庭网关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家庭产品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影视录放设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机器人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储能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等内容。(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变更后:

  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5G通信技术服务;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影视录放设备制造;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家庭产品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储能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 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委派专人办理变更经营范围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00万股,发行价格3.99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3,597,152.8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402,847.17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3月1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169号)。

  二、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及保本型理财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募集资金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要求。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四)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或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

  (二)2022年9月9日,公司采用现场以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关于设立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关于选举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2022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5,251,000股于2022年9月29日非交易过户至“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5,251,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5%。

  (四)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的议案》。

  (五)2023年4月26日,公司采用现场以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的议案》。

  (六)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二、 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归属安排

  2022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5,251,000股于2022年9月29日非交易过户至“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5,251,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5%。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根据《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满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股票数量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比例分别为50%、50%,各年度持有人实际分配的比例和数量根据业绩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三、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 业绩考核周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每期解锁时点的上一个会计年度为确定持有人当期已解锁权益分配的考核期,即2023年度和2024年度。

  2、 业绩考核指标

  (1)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本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年,考核目标为:

  注:上述数据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下同。

  (2)个人绩效考核指标

  持有人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参与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对应解锁时点持有人可分配权益的比例:

  持有人当期可分配权益=持有人当期已解锁权益×分配系数。

  持有人当期已解锁权益包括持有人所持份额对应的股票中当期解锁的股票,及该解锁股票对应的分红等权益。

  (i)任一考核期持有人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持有人在对应解锁时点已解锁的权益可全部分配。

  (ii)第一考核期持有人考核结果为“合格”或“待改进”,持有人在对应解锁时点未分配的份额权益可顺延至下一解锁期,并由管理委员会根据下一考核期考核结果确定是否分配。

  3、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的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为: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50,000万元人民币。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8815号),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17,082.59万元。因此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条件未成就。

  四、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的相关规定,对于持有人最终未获分配的已解锁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按照持有人对应原始认购成本收回对应的份额。收回部分的份额按照管理委员会提议的方式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持有人或其他符合持股计划条件的新参与对象(应遵守单一持有人所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规定),或将该部分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出售后所获收益,按其他持有人所持持股计划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或归属于公司。

  五、 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6月2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2023年7月4日,公司采用现场以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关于设立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关于选举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2023年7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6,980,000股于2023年7月28日非交易过户至“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6,98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0%。

  (四)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二、 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归属安排

  2023年7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6,980,000股于2023年7月28日非交易过户至“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6,98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0%。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根据《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股票数量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比例分别为50%、50%,各年度持有人实际分配的比例和数量根据业绩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三、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 业绩考核周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每期解锁时点的上一个会计年度为确定持有人当期已解锁权益分配的考核期,即2023年度和2024年度。

  2、 业绩考核指标

  (1)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本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年,考核目标为:

  注:上述数据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下同。

  (2)个人绩效考核指标

  持有人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参与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对应解锁时点持有人可分配权益的比例:

  持有人当期可分配权益=持有人当期已解锁权益×分配系数。

  持有人当期已解锁权益包括持有人所持份额对应的股票中当期解锁的股票,及该解锁股票对应的分红等权益。

  (i)任一考核期持有人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持有人在对应解锁时点已解锁的权益可全部分配。

  (ii)第一考核期持有人考核结果为“合格”或“待改进”,持有人在对应解锁时点未分配的份额权益可顺延至下一解锁期,并由管理委员会根据下一考核期考核结果确定是否分配。

  3、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为: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50,000万元人民币。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8815号),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17,082.59万元。因此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条件未成就。

  四、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于持有人最终未获分配的已解锁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按照持有人对应原始认购成本收回对应的份额。收回部分的份额按照管理委员会提议的方式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持有人或其他符合持股计划条件的新参与对象(应遵守单一持有人所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规定),或将该部分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出售后所获收益,按其他持有人所持持股计划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或归属于公司。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二、延长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说明

  鉴于前述议案有效期即将届满,相关事项仍在筹备中,为保证本项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和内容均保持不变。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议案》,该议案尚待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8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5号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8日

  至2024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已于2024年4月25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会议资料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方发行股票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分配利润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方发行股票有效期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子议案1《关于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子议案1《关于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议案》:股东詹启军回避表决;《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詹启军、林榕、胡嘉惠、许华回避表决;《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王丽凤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2024年5月27日17时或之前将以下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lzqb@unionman.com.cn(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加盖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传真到达的时间为准。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5号。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号),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402,847.17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169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3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原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于2021年3月17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公司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担任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民生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民生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接。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变更,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4月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次注销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按规定将“家庭网络信息终端设备扩产项目”项目专户对应的2,000万元用于该项目的建设,该项目实际使用款项为1,992.66万元,该项目截至目前已经结项,公司近期拟将该项目上述专户进行注销,其账号信息如下:“账号:4405017171820000067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东湖支行”。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专户余额为39,773.82元,剩余专户余额待专户注销时一并结转至一般户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按规定将“物联网移动通信模块及产业化平台建设项目”项目专户对应的2,500万元用于该项目的建设,该项目截至目前已经结项,公司近期拟将该项目上述专户进行注销,其账号信息如下:“账号:4405017171820000067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东湖支行”。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专户余额为2,420.26元,剩余专户余额待专户注销时一并结转至一般户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按规定将“物联网移动通信模块及产业化平台建设项目”项目专户对应的2,500万元用于该项目的建设,该项目截至目前已经结项,公司近期拟将该项目上述专户进行注销,其账号信息如下:“账号:40010078801500002154,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专户余额为22,310.37元,剩余专户余额待专户注销时一并结转至一般户补充流动资金。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代表办理与本次专户注销相关的一切事宜。前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东湖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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